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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鄞州区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鄞州)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瞻岐自然资源所(瞻岐镇文卫路2号)
联系方式:0574-88256273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权利性质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
土地 面积 | 建筑 面积 | 土地 用途 | 房屋 用途 | ||||||
1 |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东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批准拨用 | 集体使用 | 瞻岐镇东一村 | 330212001006JB00009W00000000 | 1744.54 | / | 文化设施用地 | /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