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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编号: 8-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4-8723621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周忠国、周忠宝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蜃蛟村

330203018028JC01440F00010003

63.23/39.38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