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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8-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4-8723621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周忠国、周忠宝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蜃蛟村 | 330203018028JC01440F00010003 | 63.23/39.38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