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沙利港府10幢1单元1101室的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893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柳栋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