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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06-06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0088155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

余朝晖

抵押权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桂语里20幢77号2301室

(2024)浙0203执3374号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