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5年07月14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7-14 17:14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宝同村(不动产权证号:z-2002-30-00769)的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冯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