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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07-02 17:49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12196号

王继军

徐凯

抵押权

朝晖路416弄163号105

(2025)浙0212执2163号之三

2

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46115号

王继军

徐凯

抵押权

朝晖路416弄163号105

(2025)浙0212执2163号之三

3

浙(2020)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37648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叶玲玲

抵押权

宁徐路182弄5号407

(2024)浙0282执4840号之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