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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利人:任武德
抵押权利人: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溪办事处
不动产权证明号:G200100068
不动产坐落: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大岙村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