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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公告(庄桥)
经审核,我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北环西路500号庄桥街道办事处5号楼2楼 庄桥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87582417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丁国强 | 庄桥街道河东路18号 | 甬北集用(1993)字第2099号/房产权证4194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8.99/86.7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拆迁注销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