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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5-07-03 16:19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甬国用2012第0501506号/20120012537

朱旭普

宝庆路238号-1-32

(2024)浙0105执6655号

2

甬国用2012第0501505号/20120012538

朱旭普

江北万达商业广场6幢232号2-3

(2024)浙0105执6655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