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29283号
邱孝文
玖著里11幢27号101
(2024)浙0291执1304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