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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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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5)浙0212执309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为杨晶晶、李鑫益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东方丽都小区23幢39号1802室的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41687号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2
依据(2024)浙0226执67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为宁波甬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188号1502室的浙(2016)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16499号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3
依据(2024)浙0226执67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权利人为宁波甬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泰安中路188号1501室的浙(2016)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16507号证书公告作废。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