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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7-07 18:01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前溪头村鄞宅集(2003)13-051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首君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