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07-08 阅读次数: 来源:窗口登记处

序  号:1

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甬国用2010第2408076号/2010106919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亦全

2025年7月8日

序  号:2

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802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成城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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