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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8)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94856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 | 西湾路48弄42号606 | (2025)浙0203执126号 |
2 |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30609号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西湾路48弄42号606 | (2025)浙0203执126号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