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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5-08-01 16:07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6)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27077号、浙(2016)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27078号

杨曦、孙瑞

北岸琴森小区30幢2单元106,<-1-321><-1-322>

(2024)浙0212执5677号之二

2

浙(2021)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43020号

陈莹

云玺新里8幢24号503

(2025)浙0212执恢206号之一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