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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高新区贵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7)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1778号、浙(2022)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049546号 | 徐利萍、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 贵驷街道贵驷社区后房弄10号1-13、1-33、1-6、2-6 | (2025)浙0212执4777号之二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