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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08-25 18:06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95308号

陈雪儿

朱琰、郑杏菊

抵押权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长寿南路126弄53号

(2025)浙0213执944号之二

2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104561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

曹可可

抵押权

悦兴花苑北区7幢17号901

(2025)浙0213执1830号之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