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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江北办理点)

发布时间:2025-09-11 16:22 来源:不动产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双珑原著府72号-1-5的浙(2020)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1628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新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  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双珑原著府72号-1-435的浙(2020)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1630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新慈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  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甬樾湾11幢27号1703的浙(2021)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456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英蓓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