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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9-03 17:40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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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海·雍城世家地下室A3区188号车位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25021号,甬鄞国用(2013)第99-179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叶丹峰

序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海·雍城世家地下室A3区189号车位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25005号,甬鄞国用(2013)第99-180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叶丹峰

序号: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丹凤一村16号7幢404室的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440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超

序号:4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堇悦雅庭7幢20号1201室的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823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长康

序号:5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黄鹂新村181号208的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669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徐瑜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