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5年9月30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窗口登记处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67037号

宁波市家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华城花园42、50号23-11

(2025)浙0212执2730号之二

2

浙(2016)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07686号

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科技广场36号,广贤路1009号<1-1>,<1-5>-<1-7>,<2-1>-<2-11>,<3-1>-<3-13>

(2020)浙0291破1号

3

浙(2019)宁波市高新不动产证明第0019285号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广贤路1009号<8-1>-<8-10>

(2020)浙0291破1号

公告单位: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