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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09-04 16:11 来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24202号

宁波北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栎和佳苑8幢17号1202室

(2025)浙0206执263号之三

2

浙(2023)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53010号

王耀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栎和佳苑8幢17号1202室

(2025)浙0206执263号之三

3

浙(2020)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70533号

谷伟波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栎和佳苑8幢17号1202室

(2025)浙0206执263号之三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