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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证书号浙(2018)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026687号,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五江湾(南区)5幢9号23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明儿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