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5年9月4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09-04 18:03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小区20幢57号202室的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22409号,甬鄞国用(2013)第99-189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蔡辉

序号:2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甬兴新村65幢甬兴路1号的浙(2022)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877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柴赢芳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