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见·十年⑥ | “带押过户”持续升级,二手房交易更便利
编者按
今年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十周年,也是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
10年来,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纸质证书”到“电子证照”,服务各行各业、造福千家万户,更与宁波的城市发展、经济腾飞、民生改善紧密相连。
8月12日起,宁波日报报网推出“‘证’见·十年”系列报道,聚焦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十年来的成就和创新举措,探寻不动产登记工作如何持续为宁波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存量房“带押过户”协议书
“无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带押过户’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近日,将自家房子售出的励先生高兴地说。
若是按照以往规定,卖房前得先还清贷款。
“要么卖家自己筹钱,要么买家提前支付首付款或垫付资金替卖家结清贷款。”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这样一来,双方交易风险大、成本高、手续繁琐。
为了解决这个二手房交易中长期存在的难题,2022年9月,宁波率先全省推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并持续对其升级。
新模式把传统的二手房交易“先还贷后过户”转变为“抵押贷款跟随房产同步过户”。也就是说,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大幅压缩了交易环节和时间,更免除了卖方筹钱还贷压力和买方垫付资金风险。
从跨银行办理,到全省首笔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再到全省首创“带押过户”进银行办理……
3年来,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拓宽“带押过户”应用场景,缩简服务流程,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高效、更便利的服务。
办理现场
目前,宁波市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有两种组合,市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组合办理。
第一种是“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即买卖双方与同一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注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
第二种是“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相较于第一种,第二种适合买卖双方对应不同贷款机构(即两个不同的抵押权人)的情况。在买卖双方分别与贷款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后,可在不注销原有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及抵押权转移登记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贷款机构是银行,则所有流程均可在银行“一站式”办理。买卖双方无需在中介签约服务中心、银行和不动产登记窗口之间反复跑,“只跑一次、一次办好”。
截至2025年8月底,宁波累计办理“带押过户”12261笔,涉及贷款金额227.98亿元,交易时间从以前的平均60天压缩到最多15天。
此外,参与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银行达到34家,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电话咨询各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