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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ningbo.gov.cn/art/2025/10/9/art_1229036868_59001643.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到4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社会公众人

建议或意见

采纳情况

1

2025年10月10日上午陆先生来电咨询

文件允许地下室设置这些功能,土地出让金补交吗?文件未提及。

采纳。2025年10月10日下午电话与陆先生反馈。

2

2025年10月11日上午邮箱*********@qq.com反馈

建议将通知第六条最后一段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相应城镇住宅用地的结建地下工程。新取得土地的出让项目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修改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相应城镇住宅用地的结建地下工程。新取得土地的出让项目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间为准”。

不采纳。理由: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要考虑地块出让的公平公正性。

3

2025年10月11日上午邮箱雄<*********@qq.com>反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取得相应城镇住宅用地的结建地下工程。新取得土地的出让项目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划拨项目以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时间为准“,建议调整为:“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后成交的出让项目、取得划拨决定书的划拨项目以及新立项的改建和扩建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不采纳。理由:为更多项目尽早按照本文件执行,也确保地块出让的公平公正性。

4

2025年10月15日下午张先生来电反馈

最后一段实施时间节点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建议改为以出具“规划条件”或核发“建设过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不采纳。理由:出具“规划条件”为机关内部行政权力事项,且时间不确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也不确定。这两种时间节点不利于体现公平公正性。

感谢市民、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8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有序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与市住建局联合发文。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0574-89292105

  4.电子邮箱:514882315@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5.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处633室,邮编31504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镇住宅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事项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