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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1

j-1995-28-00176/鄞邱007631

邱一村经济合作社

邱隘镇邱一村卜加桥

农村宅基地


2

鄞国用(97)字第28-610号

王信龙

邱隘镇盛莫路

国有土地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