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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898

苏岳年

段塘丁家村330号<1-4>-<1-6><2-1>-<2-3>、段塘丁家村330号<1-1>

拆迁注销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