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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鄞州)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1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364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沙水成

序号:2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鄞县中心区字第005472号,鄞国用(1998)字第09-001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其辉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