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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启事(海曙)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31420号

薛亚军

宁波市海曙区狮子街129弄15号408

(2024)浙0203执4135号

2

T2013002898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行

车轿街69号10-5

(2024)浙0203执2917号

3

浙(2021)宁波市海曙不动产证明第0067210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支行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水岸2幢5号604室

(2024)浙0212执5098号之二

4

甬国用2010第0104180号/20101073077

张虹

宁波市海曙区车轿街69号10-5

(2024)浙0203执2917号之六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