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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的声明(集士港)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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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幸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万华村后徐的z-2003-07-0842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幸峰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