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6年4月8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鄞州)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41948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刘文海

抵押权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雅旭花苑1幢1号308室

(2025)浙0212执10595号

2

浙(2021)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70031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刘文海

抵押权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雅旭花苑1幢1号308室

(2025)浙0212执10595号

3

浙(2023)宁波市鄞州不动产证明第0082222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隘支行

葛欢焕、韩英

抵押权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风格璟院10号1102室

(2025)浙0212执12231号之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