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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镇海)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  号:1

本人(本单位)因保管不善,将浙(2019)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3308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仁奎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