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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2-04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仑国用(2015)第11454号

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5827859号

孙文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北仑区大碶江星公寓16幢汽16

4.58/25.81

城镇住宅用地/汽车库


因保管不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文华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