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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镇海)

发布时间:2026-03-0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02883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镇海区骆驼街道静远西路566号后世博园7号1702室

根据执行裁定书(2025)浙0291执1795号之二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浙0291执1795号

2

浙(2021)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02470号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驷支行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