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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区块等7个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4月6日到4月19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6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8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9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5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10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6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11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7 |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12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宁波市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电话:0574-89187050
邮编:31504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6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8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9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10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