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复详见附件)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6)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7)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庄桥地段(JB12)属于江北区庄桥街道,北至余北快速路,东至倪家堰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铁路,规划面积为357.4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通过上述分析,确定庄桥地段的功能定位为:以现代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导,以商业商务、现代产业为辅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2.2规划策略
实现庄桥从城郊乡镇向城市功能新区的转变,完成功能定位的提升;
实现老城更新和改造,提供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现代居住空间;
加强庄桥河沿线“一河两街”特色空间的塑造,突出地域文化与商业特色;
发展庄桥街道的核心商业商务区,使之成为庄桥街道的新的集聚动力;
完成康桥南路-冯家大河以东工业企业的置换,“退二进三”,发展现代服务产业。
在规划期内保留康桥南路-冯家大河以西工业园区,远景作为居住发展备用地。
2.3控制规模
规划人口约3.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26.93公顷,占总用地的91.46%,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93.4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本规划区的规划结构为“一心一廊、H轴、四组团”。
一心:公建中心;
一廊:城市南北向生态廊道;
H轴指:南北向沿庄桥河和沿康桥南路发展轴及东西向沿车站路公建轴;
四组团指:西居住—产业组团、南居住组团、河西综合组团、河东居住组团。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庄桥地段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JB12-01至JB12-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395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59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36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9.3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3.45%,人均居住用地31.24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99.35公顷,(包括R+C混合用地折合的二类居住用地16.21公顷,R+C混合用地的60%计为居住用地,40%计为商业金融用地),幼托中小学用地9.98公顷。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4个居住社区。每个社区分别为6000~10000人不等。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4.5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5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9.87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地4.71公顷,商业金融业用地27.14公顷,文化娱乐用地0.5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88公顷,教育科研用地0.28公顷。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
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延伸庄桥大街商业轴线,强化沿庄桥河一河两街商业轴线;强化解放路、文体路商业中心氛围;以超市、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多点集中分布的居住区中心;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幼儿园等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利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增加公园、街头绿地,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规划绿地34公顷,包括5处公园、多处街头绿地和3条防护绿带。
保留现状公园3个,分别为庄桥公园占地1.04公顷;烈士公园占地0.47公顷;和诚公园占地0.70公顷。
规划庄桥中心公园位于宁慈公路南侧,占地2.90公顷,庄西公园位于康庄南路,占地0.79公顷。规划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或游客驻留和活动。
规划街头绿地7.91公顷。街头绿地也应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景观构筑和休憩设施,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以及公共开敞空间的锲入。
规划防护绿地20.19公顷,沿北环西路、余北快速路、铁路设置。
规划生态涵养用地27.72公顷,是城市绿色生态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北连接铁路沿线生态绿带,往南连接姚江与湾头。生态公园内可发展生态农业、园林苗圃、植物园等产业,成为城市的生态涵养区。
6.2水体系统
本区河网水系由2条组成。
庄桥河:控制宽度10-15米,是体现庄桥空间特色的标志性区域,形成一河两街的水岸休闲空间。
冯家大河:控制宽度20米,是区域内重要景观河道,河岸两侧形成绿色生态廊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个层次,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
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游憩绿道;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重要公共设施的开敞空间和主要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1)庄桥河特色空间:庄桥河是庄桥镇区最重要的特色空间,集地域文化特色与自然生态特色于一体,河两侧是高大的樟树与商业步行空间,形成宜人的尺度,繁华的景象。
(2)康桥南路特色空间:康桥南路是庄桥联系城区的重要便捷通道,是庄桥片区的城市发展轴线,利用两侧沿线老厂区改造,积极发展商务办公、创意产业的生产性服务公建,形成时尚、繁华的现代景观大道,展现庄桥新的形象。
(3)庄桥河至冯家大河东西向特色空间通廊:东侧以商业步行空间为主,贯穿公建核心区块与庄桥河,西段以绿化步行空间为主至庄西公园,形成变化的步行空间。
(4)生态绿廊:是城市绿色生态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北连接铁路沿线生态绿带,往南连接姚江与湾头。生态公园内可发展生态农业、园林苗圃、植物园等产业,成为城市的生态涵养区。
(5)冯家大河生态绿廊:通过河道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公园和各功能区块,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6)丽庄路——解放路绿色通廊:通过沿路北侧控制20米公共绿地,形成连续的开放空间廊道,紧密连接各小区、公园和庄桥河公共空间,强化步行系统的组织。
(7)庄桥公园至庄桥中心公园绿色通廊:连接庄桥公园、庄桥公建核心区块和庄桥中心公园,形成重要的视觉和景观通道。
6.3.2重点开放空间
(1)庄桥公园: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聚会、娱乐的公共活动场所。
(2)庄桥中心公园:充分利用现状水塘形成较大规模的城市公园,以优美的绿化、生动的水景、丰富的设施,为市民提供文化娱乐、休憩聚会、健身锻炼的场所。
(3)庄西公园:以绿化为主,提供市民文观赏和休憩活动的场所。
(4)烈士公园:以革命烈士纪念为主题,提供市民纪念、庆典和教育活动的场所。
(5)庄桥核心区块:以硬地为主,提供商业商务、居住功能,为人们提供游憩、聚会、商业活动等各类活动的场所。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7.2道路交叉口
余北快速路与倪家堰路交叉采用互通式立交形式;余北快速路与康桥南路交叉采用部分互通式立交形式;余北快速路上跨康庄南路,净空要求≥5.0米;余北快速路上跨萧甬铁路,净空要求≥8.16米;宁慈路下穿萧甬铁路,现状已建成;庄浦路下穿萧甬铁路,净空要求≥5.0米;北环西路机动车道上跨萧甬铁路,人行通道(北环西路南侧)下穿萧甬铁路,现状均已建成;北环西路高架道路上跨萧甬铁路和地面机动车道,高架道路位于第三层,地面道路位于第二层,铁路位于地面层,高架道路与地面机动车道上跨道路的净空要求≥5.0米;北环西路高架道路于康桥南路交叉口以东设置一处平行匝道;北环西路地面道路与庄桥大街、河东路相交时,庄桥大街、河东路车行仅能右进右出;北环西路地面机动车道上跨铁路东侧支路,现状已建成,通行人流和非机动车流,且铁路东侧支路接北环西路地面辅道,仅能采用右进形式;其他主次干道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
7.3轨道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5号线支线经过本次规划边界。轨道5号线由金房至镇海贵驷综合基地,轨道4号线由慈城停车场至东钱湖南站,轨道5号线支线连接轨道5号线的双桥站和轨道4号线的庄桥货站。轨道5号线支线在本区域内高架敷设,设置了庄桥站,为高架站。
轨道交通划定其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线。
7.4交通设施
(1)公交枢纽站
规划布设公交枢纽站1个,占地总面积0.50公顷,位于康桥南路与李冯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为新建。
(2)公交首末站
规划布设公交首末站1个,占地总面积0.30公顷。位于庄桥东环路与余北快速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为新建。
(3)公交停靠站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25对。
(4)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范围共布置6个公共停车库,P1、P3为地面停车场,P2、P4、P5、P6为结合地块建设停车场。规划社会停车场库总停车位620个,规划占地约0.91公顷,停车面积约2.06万平方米。
(5)加油加气站
规划2处加油加气站,其中保留1处现状加油站,改建一处现状加油加气站。保留的现状加油站位于宁慈路与康庄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为2325m2;规划改建的加油加气站位于宁慈路与北环西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为1505m2;不再新增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站共占地3830m2。
8、防灾规划
8.1排涝
(1)设防标准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
(2)河网与设施
规划庄桥河为排洪骨干河,刁家河为一般河道。
8.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区消防依托本区外围西侧规划消防站。
(2)消防规划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系统供给,并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本区内有推测断裂带通过,本区地震动参数为Ⅵ-Ⅶ度不确定区,需做专门的地震动参数复核确定。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4人防
(1)建设要点
对城市中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机构所在地,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新建民用建筑和人流集散较多的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修建具有一定防护能力、平战两用的地下工程。
(2)人防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结合规划庄桥医院设置地下急救站一处,位于JB12-03控制单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3)专业队规划
规划区内结合庄桥电信母局建设通信专业队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位于JB12-04控制单元,
规划区内结合停车场建设运输专业队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位于JB12-03控制单元,
规划区内结合规划庄桥医院建设防化防疫专业队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位于JB12-03控制单元,
(4)人防警报设施规划
保留规划区中现状2处警报点,新增警报设施4处,其中JB12-01控制单元2处、JB12-03控制单元1处,JB12-04控制单元1处,结合新建居住、公建用地建设。
(5)人口疏散路线规划
余北快速路为城市人口疏散干道的组成部分,宁慈公路、康桥南路为区内人口疏散通道。
结合公园和学校,规划区内设置2处集散点,分别位于JB12-02、JB12-04控制单元。
8.5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域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对于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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