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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南高教园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8-05-30 来源:宁波市规划局详规处 阅读次数: 【 字号: 保护色: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完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优化提升片区功能,明确本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要求,特编制宁波市南高教园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2015);

  (6)《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分区规划》;

  (7)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南高教园区地段位于鄞州中心区,东起甬台温高速,西以学士路、首南中路、钱湖南路为界,北至鄞县大道、南至鄞州大道,规划范围面积4.07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上位规划和对现状资源禀赋的综合分析,确定本地段的功能定位为:

  城市南部高等教育核心片区,文化、科研、创新、创业基地。

  2.2控制规模

  本区总用地面积407.54公顷,除去水域17.89公顷,总建设用地389.65公顷。

  本区规划总人口约7.14万人,其中居住人口0.49万人,学校人口6.65万人。

  2.3规划结构

  本区的规划结构可概况为:“一轴两片环绿带”。

  一轴:院士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轴;

  两片:轴线东西两侧的教育功能片区;

  绿带:由甬台温高速、鄞县大道、鄞州大道防护绿地(包含生态带内公共服务设施)组成的环高教园区的生态服务带。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老区以0.2~0.5平方公里为宜,新区以0.8~1.0平方公里为宜。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该地段划分为2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YZ05-01和YZ05-02。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南高教园区地段总用地面积407.54公顷,规划人口0.49万(在校师生另计)。本编制区以学校用地为主,基本已建成,保留的建设容量180.5万平方米,学校内部允许改扩建,扩建的建设容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18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64%。包括保留的现状学府苑及人才公寓。

  规划无新增居住用地和教育设施用地,人口以保留现状人口为主。根据历年师生人数变化情况,结合各校的招生计划预测高校新增人口数。得出本区规划总人口7.14万人,其中居住人口0.49万人,学校人口6.65万人。

  4.2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210.1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3.94%。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包括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用地。

  4.3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规划依据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规划内容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进行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社区服务、金融邮电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95.3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4.47%。

  规划公园绿地71.44公顷。院士公园为本区的景观中心轴,前塘河两侧为带状滨河公园,除与泰康东路最窄处外,控制20米宽绿带,小洋江两侧绿地控制20米宽绿带。

  规划防护绿地23.89公顷。沿甬台温高速控制60米防护绿带,提升道路景观,减少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对地块的影响。同时作为管廊带控制。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17.89公顷,水面率达4.4%。

  小洋江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不小于3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1.87米;前塘河河道最小控制宽度不小于40米,河床底控制标高-1.87米。此外,规划保留区内现状河道,在保证不减少现状河道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拓宽。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开放空间系统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规划主要由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两个层次组成。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沿河、沿路绿带;重点开放空间主要为院士公园文化休闲共享轴和轨道站点等景观节点。

  6.4步行系统

  规划利用地段内河道、绿地成网络的特点,以步行、非机动车等出行方式,与轨道交通、公交等其他交通方式之间无逢接驳,强化与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开放空间的联系,以符合整体空间环境设计要求为原则,规划慢行系统。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

  鄞州大道、世纪大道南延,红线宽度为68和25.5米,其中世纪大道南延拟采取高架建设模式,具体建设形式下阶段明确。

  (2)主干路规划

  鄞县大道、首南东路、钱湖南路,红线宽度30—55米。

  (3)次干路规划

  日丽东路、泰康东路、宁横公路,红线宽度30—36米。

  (4)支路规划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研究范围内世纪大道南延拟采用高架建设模式,具体建设形式下阶段明确,净空≥5米;世纪大道南延与鄞州大道、鄞县大道交叉口建议采用立交模式;鄞县大道下穿钱湖南路。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7.3公共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宁波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于鄞县大道、钱湖南路、首南路规划公交专用道。

  根据《宁波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规划范围内未设置公交首末站。考虑到研究范围内高校众多,存在大量的公交出行需求,本次规划保留现状钱湖南路泰康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公交首末站,并依托周边公交首末站兼顾区域内出行。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28对,根据道路性质布设公交停靠站,站点按照400—700米的间距设置。

  7.4交通设施

  规划布设2个公共停车场库,为结合绿地建设的停车场。

 

  08、防灾规划

  8.1排涝

  (1)设防标准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

  8.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区消防依托周边消防站。

  (2)消防车通道及配套设施规划

  应重视消防通道建设,保证畅通。加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供电建设。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3抗震

  (1)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8.4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8.5综合防灾

  (1)人口疏散路线规划

  钱湖南路、鄞县大道、鄞州大道为区域疏散干道。根据本区高教园区特点,结合绿地、学校运动场设置集散点,泰康东路、日丽东路、首南东路为区内疏散通道。

  (2)人防警报设施规划

  区内设置5处警报设施,服务半径未及地块依托周边区域的警报设施。

   

用地规划图

            

控制单元图则01

      

控制单元图则02

                            

控制单元图

     

规划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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