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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社区布局规划(2007-2020)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字号: 保护色:
  一、规划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对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挥规划在社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编制社区规划,优化城市社区布局,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成为积极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化落实《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市规划局和市民政局联合组织编制了《宁波市城市社区布局规划(2007—2020)》。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是宁波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和北仑片,具体指《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所确定的2020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规划期限至2020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在宁波中心城区,构建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居民生活、便于城市管理、便于规划管理与控制的城市社区空间体系,实现社区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规模更加适度,社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社区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和谐社区提供基础性的支撑。
  四、规划编制的原则
  (一)前瞻性原则。按照有利于社区服务和管理的要求,本规划综合人口、户数、自然地域、区域功能及居民认同感等因素,结合城市开发建设、旧城改造、城市扩展等发展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和布局,进行前瞻性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推进。
  (二)协调性原则。本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整体考虑,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并充分考虑了社区建设内涵广泛的特点,与教育、医疗、文体、商贸、市政公用等方面的有关专项规划综合衔接,对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分别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配套,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本规划以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充分认识现有的基础条件、人文环境、社会资源和居民需求,立足于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在规划文本中以图、表相结合形式对社区布局规划和配套设施的实施、建设分级分类进行了规划引导,使社区规划更有利于居民群众理解和认同,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规划重点对中心城区社区的空间布局和街道、社区两个层级的设施配套进行规划。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规划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以宁波市中心城区现有社区地域范围为基础,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历史、地缘和未来发展规模等因素,从空间上对社区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布局。同时按照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原则,根据资源服务功能和服务半径的配置要求,分别对街道、社区两个层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和布局。最终使城市社区布局规划能够引领社区建设,能够满足居民群众的服务功能需求,能够满足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要求。
  (一)科学、合理规划社区布局
  1、社区的人口规模。通过理论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对比其它城市社区人口规模,同时考虑规划实施的弹性原则,本次规划确定适应宁波城市中心城区社区未来发展的合理规模是:社区人口一般规模为6000~10000人;若按照户数计算,则社区一般为2000~3500户。
  2、社区的用地规模。在旧城,社区用地规模以50公顷左右为宜;在新区,社区用地规模以100公顷左右为宜。生产型社区用地规模可以适当增大。
  3、社区的布局。社区布局划分主要以现有社区地域范围为基础,以城市道路、河流等为边界,结合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未来发展等发展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和布局。至2020年宁波中心城范围内共有社区482个,平均每个社区人口7734人。
  (二)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布局
  1、城市配套设施规划的一般要求及标准
  根据城市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规划遵循了“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范围的街道和社区两个层面,分级规划配套了社区服务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体设施、商贸服务设施、金融邮电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共七个类别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并对配套设施的落实及具体标准分别提出强制性和指导性的要求。
    2、街道配套设施规划
  鉴于目前街道规模大小不一的现状,如统一按一个街道配一套设施的做法将不能满足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规划从资源配置均等化出发,以“街道配套片区”为单位进行设施配套。街道片区不是街道行政区划,是资源配置的区域范围和规划控制管理单位。街道配套片区以一定的用地规模为标准,以城市主干道为边界线。在中心区范围,街道配套片区基本一一对应现状街道地域范围;在外围其它地区,将一个街道地域范围按配套要求划分为若干个街道配套片区。本规划针对每个街道配套片区的中学、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文体活动中心、综合超市、菜市场(净菜超市)等主要的配套设施进行专门的规划布点。
  3、社区配套设施规划
  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规划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社区规划配套“三室三站两中心一校一场所”10项社区管理和服务设施,分别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综治警务室、图书阅览室,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站,党员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市民学校,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活动场所。本规划引导这10项设施集中建设成为社区中心。
  对已开发建设的现状社区,本规划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用等方式分类引导,尽量达到每百户40平方米的标准。针对社区设施配套条件确实很困难的部分老城社区,通过论证,规划考虑与周边社区共享来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规划引导说明。
  对新开发建设的社区,在规划中贯彻落实了宁波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规划工作的通知》(甬党办〔2006〕46号)关于社区配套用房的面积配置标准——每百户40平方米的规定同时,考虑规划期限远至2020年,规划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位的社区的特点,按照不同标准,差别化配置的原则适度进行了规划的超前引导。如针对东部新城、鄞州新城等新开发建设的社区,考虑人居条件改善和给未来设施配套留有余地,规划适当提高了社区配套设施面积标准,按照每百户40~60平方米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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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审核号:
浙S(2008)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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