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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区澥浦镇区(ZH10)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来源: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 【 字号: 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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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则
1.1规划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城乡规划法把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到了相当的高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用地规划管理的最直接依据。
  随着新一轮的《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为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澥浦镇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镇海区澥浦镇区[ZH10]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与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1);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
  (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7)《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
  (9)《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总体规划(2010-2020)》;
  (10)《宁波市区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宁波化工区总体规划(2002-2020)》、《宁波化工区澥浦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2020)》、《宁波市镇海区河网水系规划(2004-2020)》、《镇海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镇海区人民防空专项规划》、《镇海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镇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镇海区域社区布局规划》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澥浦镇区,东至规划道路及汇源路、西至慈海路、南至镇浦路、北至山体,总用地面积292.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71.9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总体规划(2010-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澥浦镇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中心城北部工业型综合城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配套服务基地、以历史民居为特色的镇海旅游区重要组成部分。
2.2发展目标
  根据澥浦镇区的功能定位,确定其发展目标为:
  开放度高,经济发达,城镇繁荣,交通便捷,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生态型镇区。
2.3规划结构
  澥浦镇区规划形成“两带四片一中心”的结构。
  (一)两带:即以澥浦大河和慈镇运河为主的水系景观带。
  (二)四片:即四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片区,包括以居住和公共设施配套为主的汇源社区;以居住、公共设施配套和旅游为主的广源社区;以生产为主的汇源工业区和广源工业区。
  (三)一中心:即以镇政府为中心,结合周边行政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商贸服务设施,形成镇区的行政、服务中心。
2.4人口与用地规模
  澥浦镇区规划人口为2.5万人,规划用地面积为292.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71.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3.1%,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8.8平方米。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控制单元往往又是一个社区的管理单元,通过控制总量亦可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基本稳定。
3.2单元划分
  规划以澥浦大河、兴业路、汇源路等河流、道路为界,规划将澥浦镇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ZH10-01、ZH10-02、ZH10-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开发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澥浦镇区的总建设容量为337.2万平方米,其中ZH10-1单元建设容量为110.6万平方米,ZH10-2单元建设容量为66.1万平方米,ZH10-3单元建设容量为160.5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与人口
4.1.1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77.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8.53%,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1.0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8.86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面积8.72公顷。
4.1.2规划人口
  镇区规划居住人口2.5万人。ZH10-2单元规划人口为9000人,ZH10-3单元规划人口为16000人。
4.2公共设施用地
4.2.1规划布局
  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宜集中布局,提高其使用价值。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用地,提高开发强度。
  规划公共设施按镇级和社区级二级配置,既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又方便居民就近使用各类公共设施。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42.9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8%,人均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7.2平方米。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31.77公顷。
4.2.2布局结构
  规划保留部分现状公共设施,并在兴建路和广源路两侧规划公共设施,沿兴建路形成行政、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轴线;沿广源路形成商业、服务设施发展轴线。
4.2.3用地布局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2.23公顷,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面积31.77公顷,规划文化娱乐用地面积7.56公顷,规划体育用地面积0.65公顷,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0.7公顷,规划文物古迹用地面积0.06公顷。
4.3工业用地
  规划拆迁汇源路东侧的现状村庄、小学和卫生院,置换为一类工业用地;拆迁慈镇运河以东、兴业路北侧的现状村庄,置换为一类工业用地;保留茅塘山工业区和庙后路以南的广源工业区,对其产业进行升级,置换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72.1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6.52%。
  本次规划针对澥浦镇现状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镇区近期工业布局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可布置适量二类工业用地;远期镇区内工业用地均按一类工业用地控制。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规划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澥浦镇区公共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按镇级和社区级二级进行分级配置。
5.2配套要求
  澥浦镇人民政府为建制镇行政机关。
  澥浦镇区内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中小学教育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大型综合超市、菜场、电信支局、邮政所、公交首末站以及消防站等各类设施。
  社区级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居委会、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中心、公共厕所等各类设施。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 绿地系统
  本次规划结合镇区内澥浦大河、慈镇运河、觉渡大河等河流,设置公共绿地空间,镇区形成“Z”字形的绿地结构。沿慈海路、镇浦路等交通性干道布置防护绿地。
  公园包括现状镇政府南侧综合公园;规划在开源路南侧设置一公园;规划对澥浦大河沿河绿化带局部段进行加宽,形成公园。
  街头绿地主要是沿慈镇运河、觉渡大河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20米的绿化带;沿澥浦大河两侧设置宽度不小于30米的绿化带。沿河绿带可与步行系统相结合。
  防护绿地主要分布于镇区过境交通设施两侧和工业区边缘。考虑到镇区西侧的慈海路为国道,交通量较大,且将来城市轨道3号线沿慈海路通过,为减少其对镇区的影响,规划在慈海路东侧设置宽度不小于25米的沿路防护绿带;另外在镇浦路北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沿路防护绿带。
  规划为减少工业区对城镇生活区的影响,于汇源路东侧、兴业路北侧和庙后路北侧的工业用地内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防护绿带。
6.2水体系统
  镇区主要水系有澥浦大河、慈镇运河和觉渡大河,水面率约6.9%。澥浦大河规划蓝线宽80米,慈镇运河规划蓝线宽25米,觉渡大河规划蓝线宽30米。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镇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澥浦镇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两种类型,开放空间廊道和重点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包括游憩绿廊和沿路公共建筑开放廊道;重点开放空间主要为镇区内部公园。
6.3.1开放空间廊道
  (1)游憩绿廊:通过澥浦大河、慈镇运河和觉渡大河等主要河流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2)兴建路开放空间廊道:延续兴建路现状公建带的布局,通过对道路两侧用地的整治、改造,营造出特色城镇空间。
  (3)广源路开放空间廊道:沿广源路两侧设置沿街商业,重点营造沿广源路的城镇生活商业带。
6.3.2重点开放空间
  重点开放空间包括镇政府南侧公园、开源路南侧公园、澥浦大河北侧公园。重点开放空间均以软质景观为主,并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
 
6.4步行系统
  规划组织镇区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加强澥浦大河、慈镇运河和觉渡大河等主要河流两岸的步行空间的连结,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连接各公园绿地并可就近到达各公共服务设施。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生活性主干道均应设人行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镇区内路网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1)主干路
  ①兴建路(慈海路—汇源路)
  兼顾交通与商业双重功能的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道路控制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②汇源路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兼顾交通与商业双重功能。道路控制宽度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③广源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④开源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2)次干路
  ①兴业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8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②规划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③庙后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④兴安路
  道路控制宽度为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3)支路
  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红线宽度为8米至24米不等,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主次干道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并对主要道路交叉口进行渠化展宽。
7.3轨道交通
  轨道3号线经过本规划区。
 
08、综合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在控制单元ZH10-03设置一座普通消防站,用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
  (2)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高层建筑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3)消防设施
  消防通道及室外消防栓的配置应严格按相关消防规范要求执行。
8.2抗震
  (1)设防标准
  规划区按地震动参数0.05g(Ⅶ度)的要求进行设防。
  (2)建设要点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地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
8.3地质灾害防治
8.3.1环境地质条件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本规划区位于不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属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8.3.2规划目标
  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财产的危害和威胁。
8.3.3规划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3)建立多元化,多渠道保障资金投入机制;
  (4)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5)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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