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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建岙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 字号: 保护色:

《宁波市海曙区建岙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于2019年5月21日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 规划编制目的

为保护建岙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遗产,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改善村落环境品质,指导保护与更新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与建设,促进村落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保护与更新的技术支持,特编制本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本次保护规划范围为建岙村村庄范围,面积为838.65公顷。

建岙村的名村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环境协调区三个层次。核心保护范围为沿建岙溪展开并纳入各规划建议历史建筑,以及沿溪历史信息、古迹的古村范围,面积为3.0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分为古村落和红卫桥两片,面积为39.38公顷;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在内的沿建岙溪两侧山谷与农田地带。(详见附图1)

2、规划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脉络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2.2 规划目标

(1)保护抗战遗址,弘扬红色文化

建岙村是抗日战争时期的“红色堡垒村”,红色文化底蕴深厚。通过对建岙村基础资料汇编的整理,保留抗日战争时期重要会议、机构旧址、日军火烧建岙村遗址等,确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对象。

(2)保护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

根据保护规划对建岙村历史价值、历史资源的全面评估,梳理建岙村现有传统文化,提出需要保护的传统文化内容,并对现存的传统文化提出发扬引导。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有条件的历史院落进行有限度地利用和开发,赋予其传统文化展示和体验的场所。

(3)遵循历史肌理,保护山水格局

依据留存下来的传统建筑,结合历史资料,尽可能地修复古村宗族空间,最大限度保护并修复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历史场所,例如古村的山水环境、临溪场景、街巷格局等;在修复的同时,深入研究现状环境与历史风貌的关系,尊重现状的地形地貌、环境景观以及现代生活和发展需要,最终实现古村整体的历史肌理保护。

(4)更新环境设施,激活古村活力

建岙村的保护不但要使历史资源得到利用,还应该满足现代村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实现各种资源的永续利用,以服务设施配套、景观环境改善为契机,激活整个古村的社会活力,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改善居住环境。

3、海曙区建岙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

(1)自然环境特色

建岙村属于“一水穿村、三面环山”生态环境优美的防御型古村落格局。整个村落依地形地势错落而建,村落因地制宜融入自然环境格局。居住、农业生产、生态景观三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和谐

(2)村落形态特色

建岙村位于凤凰山和蜈蚣山之间,建岙溪穿流而过,具有典型的山溪村落空间环境格局。另外古村古道、街巷、滨水空间、旧宅、古桥、宗祠,具有传统的农耕文化的乡村空间形态。建岙呈现给我们的“古朴自然、山谷深悠、世外桃源”的风貌印象,也是建岙最值得保护并传承的价值所在。通过历史文化的保护,物质环境的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延续原住民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3)传统建筑特色

建岙村古建筑遗产资源丰富,目前的14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均有一定的文化价值与历史价值。另外,建岙村尚存部分建筑形式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建筑形式以砖石基础加木结构为主,以及有为适应当地气候特征而形成的重檐形式。并且局部建筑构件,例如柱础、传统木雕、砖雕、浮雕等,体现了民间建筑艺术的丰富内涵。

(4)村落文化特色

红色文化:在抗日战争时期,建岙村是浙东革命根据地和三五支队活动的核心地带。至今尚存有中共四明地委旧址、中共鄞奉县委旧址、建岙夺粮战遗址、“建岙妈妈”故居、日军火烧建岙遗址等7处革命史迹点。

宗族文化:建岙是唐、郑、马、陈等各姓氏宗族聚居而成的多姓村庄聚落,几大姓氏围绕祠堂或堂前沿四周布局,或临溪而居,或沿地势自上而下布局,保持了浓郁的宗族文化和传统风水格局。

民俗文化:建岙村历史名人众多,传说和名人故事广为村民传扬,且蛮糕、竹编等传统手工艺也较有特色。

4、保护范围

4.1 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根据建岙沿溪展开的地理特征,结合历史建筑、传统街巷等历史要素分布情况,选择古村风貌表达最为集中的、古村历史传统街巷具有代表性、历史建筑分布较为集中的沿溪展开古村范围,面积为3.03公顷。(详见附图2)

4.2 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39.38公顷。其中,包括建岙老村建设控制地带,其范围为西至凤凰山、蜈蚣山山脚,东至积翠亭西侧约120米,北至凤凰山山脚,南至蜈蚣山山脚,面积为28.86公顷;红卫桥建设控制地带,其范围为东至横鄞公路、北至公交首末站、西至农田,南至厂房边界,面积为10.42公顷。(详见附图2)

5、历史格局与景观系统保护

5.1 历史格局保护

保护村落依山就势的发展形态,街巷与建岙溪交织组成村落整体的格局特征。

保护村头、村尾的空间开放性,预留聚落状拓展空间,新建建设保证一定开放空间,并限制建筑强度。 保护各聚落、院落的边界、规模和肌理特征,用绿化空间强化村落边界,防止建筑的无序蔓延。

5.2 景观系统保护

保护菩萨岩水库望山谷、墓道石刻山坳望古村、北山茶园梯田望古村、南山东望古村、积翠亭望古村、集贤亭眺望古村、村口牌坊望古村,共 7 条景观视廊。7 条景观视廊形成的自东向西的空间序列,形成了古村进村、访古、上山、观景的景观秩序。视廊焦点形成的景点周边应严格保护现有传统风貌,视廊望向的开放空间或传统空间,应严格禁止突兀的、与传统风貌不符的建(构)筑物。

保护现状村落内的文化礼堂节点、庆凤桥节点和里凤桥节点三处重要景观节点,保持上述重要景观节点的环境原真性,除必要的指示标牌、景观绿化更新、安全防护设施外,不允许增加、扩建或拆除现有景观节点范围内的其它环境构件,且所有的指示标牌、绿化景观、防护设施需要经过方案比选和必要论证,并要求材质、色彩、质感、等内容与现状一致,且景观绿化增加不影响原生态古村风貌。

6、历史街巷保护

6.1 街巷格局

保护建岙村鱼骨状加网络状的街巷结构。保护临溪主街巷的走向、尺度和连续贯通,严禁新建或堵塞临溪街巷。保护鱼骨状垂直溪水街巷的分布、尺度和联通。

6.2 保护传统街巷

保护22条传统街巷(详见附表1)。

其中一类传统街巷为界面、空间、尺度具有传统地域古村风貌特色的通道连贯街巷。保护一类传统街巷尺度、铺装、界面、铺砌形式、相关历史信息等;街巷不允许改线或拓宽,禁止新增建设破坏原有古村风貌的建(构)筑物;拆除或整治破坏风貌和阻挡景观视线的建筑,沿路的架空管线尽量和杆梳理,或者入地;允许增加护栏、座椅、指示牌、绿化等小品,但风貌要求与传统村落一致;两侧建筑的维修、建设及改造应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如石块、木结构等;保护现存的传统铺砌形式,尽量恢复街巷原有的地面铺砌材质,管线建设后应使用原材料、原风格恢复铺砌。

二类传统街巷为具有一定地域文化和空间尺度特色的局部街巷。保持二类传统街巷原状的院落与街巷共享空间格局;保持街巷的材质、界面形式与尺度;尽量不增建破坏传统街巷尺度的建构筑物;谨慎增加绿化、路灯等小型街具。

7、建筑遗产保护

现存建筑遗产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类保护。(详见附图3)

7.1 文物保护单位

建岙村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是大野树山墓道石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详见附表2)

7.2 文物保护点

建议区级文物保护点(庆凤桥)1处。文物保护点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改变建筑历史原貌,局部破损构件应按《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修复,做到修旧如旧。

7.3 历史建筑

规划中建议将14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以及日军火烧建岙遗址,一共十五处,建议公布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

历史建筑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保护。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区人民政府可以从保护资金中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表3)

7.4 传统风貌建筑

规划确定约263处传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参照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应当保持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与色彩等,外部维持传统风貌,允许内部更新。

8、环境要素保护

建岙现有的诸多古道、古桥等历史要素以及与建岙溪共存的洗涤池、河埠头等地方特色建设,构成了古村落的历史环境重要要素。规划保护洗涤池、河埠头、遗址、古道、古桥、古亭等历史环境要素(见后表),同时保护与历史环境要素紧密相关的周边空间环境,特别严格保护与河埠头有联系的周边场景环境。

历史环境要素应原样保护,使用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或相近。(详见附图3)

9、非物质文化保护

通过以下措施保护建岙村的非物质文化。

(1)分级保护与管理。有关政府部门应作系统的普查,信息收集,记录整理,经专家核定后,划分保护级别。选取较高级别的遗产资源,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濒危的民间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措施。

(2)建立传承保护机制。通过对保护种类现状的调查确认,逐个制定保护方案并实施传承保护;建立传承单位、传承人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通过采取资助扶持等手段,鼓励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传播。

(3)建立民间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对传统手工技艺进行科学开发,充分挖掘其生活价值、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推动优秀的民间文化融入现代日常生活。

(4)结合古村落功能的调整,对传统民俗和民间活动进行展示,建立一批民间文化博物馆、陈列馆等场所。

(5)建立保护工程专项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会参与保护。

10、总体功能定位

建岙村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定位为:“红色建岙村、浙东悠游谷”。建设建岙村为:集红色文化展示、宗祠文化传承、原乡文化体验、自然观光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古村落。(详见附图4)

依据功能定位结合现有资源,主要发展四大功能,分别为:

(1)民俗文化:民俗展示、宗教祭祀、古道寻根;

(2)红色文化:红色教育基地、党建教育基地、革命历史展示;

(3)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山林健身、农家餐饮;

(4)山水观光:特色民宿、郊野度假、山水养生。

11、支撑系统规划

11.1社区服务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设施、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文化设施和社区体育设施等。主要设施集中布局在梅建公路北侧的村民公共服务中心。

(1)规划保留村委会,仍作为建岙村日常办公使用。

(2)保护并修缮下塘祠堂、马家祠堂等,作为村民日常生活聚会与举行宗族纪念活动使用。

(3)规划保留并修缮建岙庙,为村民提供宗教活动场所。

(4)规划保留并修缮文化礼堂,作为村民进行大型文化活动的场所。

(5)在村公共服务中心设置社区商业,包括农村连锁超市、便民金融服务点灯,提供村民日常生活用品的

11.2 道路交通

(1)道路系统规划

对外联系道路:村域内主要通过横鄞公路对外联系,规划保留并完善沿路绿化。

内部道路,规划形成四个等级的道路结构:干路、支路、一级巷路、二级巷路

(2)交通组织规划

机动车通行:外来游客机动车在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处停放,步行进入村内,或乘坐旅游接驳车进行观光。村内居民的车可进入村内,沿梅建公路单侧停放。上唐和下唐的居民可将车辆放在西山停车场处。

接驳车通行:由旅游服务中心出发,沿梅建公路、傍山北路形成的环线进行运行。中间每隔800—1000米或景点密集区设置一个接驳点,方便游客上下换乘。

步行系统: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为起点,沿建岙溪可步行进入古村。古村内其他街巷为步行使用。

公共交通:保留现有的 625、642、604 三路公交车,增加 604、642 两路公交的每天班次数,调整 604、642 两路公交的末班车时间,将由原来的每天 4班,增加到每天8班,并合理设置公交站点。

自行车交通:自行车交通以依托现有道路为主,进行组织,在开敞空间处设置临时停放自行车停车场。规划设置自行车驿站一处,提供简单的住宿、餐饮、休憩、餐饮、咨询等服务。

停车设施:为保护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设置停车位,由外围的公共停车场库解决停车需求。规划围绕建岙古村和菩萨岩水库设置四处停车场,共150个停车位,其中,旅游服务中心停车位80个,西山停车场位30个,古道口停车位10个,菩萨岩水库停车位30个。

11.3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在具体设计上应针对各种工程管线的性质,合理布置,尽量避免相互干扰。

11.4 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消防给水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同一供水系统,采用低压制,由水厂统一供给。消防栓结合街巷和主要道路设置,间隔不大于 80 米。古村落内部设置手提消防泵,村头设置消防摩托车,可进入村中街巷施救。重要古建筑在室内应安装消防喷淋设施。

(2)防洪排涝规划

防洪标准近期采用 10 年一遇,远期目标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最大24 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3)抗震规划

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必须定期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论进行抗震加固,并且提高 1 度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

利用广场、绿地、停车场、操场等空旷场地作为避震场所。避震场所内有一定的抗震避险设施,确保引水、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利用梅建公路、横鄞公路等主要道路作为疏散通道。为便于公众的避震行动,在疏散通道沿线应设有明显的避难标识。

(4)防虫与防腐规划

针对白蚁对木质古建筑的危害,除定期巡查之外,可采取防与治相结合的措施,喷洒和灌注药物、水剂,同时对庭院绿化、草坪等采取防治措施。

建岙地处四明山区,空气湿度较大,尤其民居中厨房和卫生间等水汽较多的区域,木材极易出现霉变,应加强对古建筑木构件进行防霉与防腐处理。

附图1: 建岙村庄规划范围图


附图2: 保护范围图


附图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图


附图4:用地规划图

附件:附表1-3:历史街巷一览表、文物保护单位与文物保护点一览表、建议历史建筑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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