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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鲍家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于2019年5月21日获得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 规划编制目的
为保护鲍家墈村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古村历史格局,改善村落居住及环境品质,指导保护与更新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保护与建设工作,特编制本保护与发展规划。
1.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主体是鲍家墈村古村范围,东侧和北侧以上位规划道路为界,南至张鄞公路北侧边界,西至村落建设用地边界;总面积为10.833公顷。为进一步对村落建设用地、道路交通、乡村景观等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研究范围涵盖鲍家墈自然村村域。
2、规划原则与期限
2.1 规划原则
格局完整性原则
鲍家墈村老村内部格局保存相对完整,在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注重村落自身、村落与周边环境的完整性。
风貌原真性原则
鲍家墈村整体风貌古朴,乡土建筑和村落风貌保存相对较好,因此,规划中应注重村庄原有风貌的保护与延续。
生活延续性原则
鲍家墈部分传统建筑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现坚持深入挖掘与特色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活力重塑村庄。
2.2 规划期限
规划期末为2030年,与《宁波市鄞江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5-2030)》规划期限一致。近期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3、鲍家墈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价值
3.1历史价值
鲍家墈村由鲍氏族人聚居而成,其历史较为悠久,源头清晰,鲍氏宗谱目前保存在上海博物馆,记载完整,家族脉络清晰可寻。整体村落格局及内部街巷格局保存较为完整,对研究宁波地区农耕社会乡村聚落的社会、政治、经济、自然、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
3.2艺术价值
鲍家墈村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周边自然山水环境及民居建筑艺术两点。建筑构件如石雕、木雕、柱础、石窗、河埠头等遗存类型丰富,造型精美。其中木质双层移窗及姐妹柱(廊柱一处金柱两处)为浙东地区所少见。
3.3文化价值
鲍家墈村落历史较悠久,历史遗存以清末民初民居三合院建筑为主,整体保存尚可,部分以鲍氏各房房名命名,例如“仁义礼智信”“江淮河汉”“天地海””瑾瑜“等。带有典型浙东地区宗法社会痕迹,其鲍氏各房位置布局及堂前的设置可为当地宗族文化、农耕文化等提供研究样本,也是部分鲍氏族人寻根溯源的其中一站。
3.4科学价值
鲍家墈村的传统村落格局体系,其选址布局、空间关系、生态环境等方面在传统村落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其清代、民国民居建筑群分布较集中,代表清末宁波民居建筑典型特色,在传统民居建筑领域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4、保护对象及保护范围
4.1 保护对象
(1)保护鲍家墈古村的村落格局,包括整体格局、景观格局、街巷格局。
(2)保护鲍家墈古村的建议历史建筑(共13处))、传统风貌建筑(共19处)以及古桥(共9处)、河埠头(共24处)、古树名木(共3处))等历史环境要素。
(3)保护鲍家墈的自然环境,包括山体景观、水系景观以及田园景观。
(4)保护宗族文化、隐逸文化、农耕文化及相关的历史名人、民俗庆典、民间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鲍家磡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对象一览表
物质文化遗产 | 村落格局 | 整体格局 | 包括村落形态、风水格局、传统肌理等,进一步包括周边历史文化资源 |
景观格局 | 包括村口、文化广场、北广场、七星桥遗址等景观节点、沿岸景观带以及相关景观要素 | ||
街巷格局 | 包括传统街巷结构组织、尺度、界面、铺地和空间关系等 | ||
传统建筑 | 建议历史建筑 | 共十三处建议历史建筑,均为三普新发现文物点。 | |
传统风貌建筑 | 共十九处传统风貌建筑 | ||
历史环境要素 | 包括秀溪桥、与巷道对应的八座人行便桥;秀水河沿河埠头(共24处)及其周边空间环境,以及村内古树等。 | ||
自然环境 | 山体景观 | 重点保护鲍家墈前门山和后门山的文化遗址及整体生态环境,结合文化遗址打造山体景观,适度旅游开发。 | |
水系景观 | 重点保护秀水河水体、岸线及驳岸,村内的水塘进行景观提升,营造良好的水景观环境,清除侵占水体的违章构、建筑物,并逐步改造村内的排污设施,杜绝直接向合体排放的现象。 | ||
田园景观 | 重点控制农保地,保持当地传统的耕作状态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宗族礼法文化 | 鲍氏宗谱及相关谱系研究、展现 | |
历史名人 | 保护和发扬贺知章的唐诗文化,可重现贺公钓台景观。 | ||
习俗庆典 | 结合旅游活动开展民俗庆典 | ||
民间技艺 | 包括传统建筑技艺、长面制作技艺,研究并复兴“鲍家烧”技艺 | ||
原产地特产 | 重点保护清缘溪沿线种植区,做精做强芋艿、荸荠、茭白、梨等传统农产品。 |
4.2保护范围
1.1.
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同时,为了保护村落整体环境风貌,在保护范围外划定环境协调区。
4.2.1核心保护范围:
东侧北侧以秀水河为界(包括秀水河),西侧以环村道路为界,南侧以从三路为界,共34754.33平方米,合3.48公顷。
4.2.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东侧北侧以规划道路为界,南至张鄞公路北侧边界,西至村落建设用地边界。总面积为108332平方米,合10.83公顷。
4.2.3环境协调区范围:
北至鄞江,西至悬慈村,东至洞桥镇,南至前门山,多为基本农田控制区。
5、高度控制
规划按保护范围划定及风貌影响评估,对不同区域提出不同的高度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区:
建议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维现状高度不变。
其余建筑高度控制在2层,檐口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
(2)建设控制地带:
张鄞公路北侧沿街建筑及北广场区域高度控制在一层,檐口高度3.5米以下。
河北居住区临秀水河岸建筑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其余部分控制在三层,檐口高度10.5米以下。
6、保护与整治模式
根据建筑自身风貌特点及规划要求,对核心保护区以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现状建筑进行整治模式分类,分别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等六种模式。
7、历史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保护
1.2.
7.1村落整体格局保护
保护鲍家墈环村皆水、环水皆山,山、水、村落三者相互依存, “溪河似金带,环抱鲍家墈”的基本格局。
保护因环村秀水河而形成的古村形态,维护秀水河河道走势及其水利功用。
深入分析鲍家墈村落肌理,分析其各房院落形态,并根据历史资料适度恢复历史院落,对堂前遗址作保护性景观设计。
7.2景观格局保护
保持村口、主广场、七星桥遗址区景观节点周边的开放空间特征或传统空间特征,拆除或整治障碍建筑物。
重点保护及整治秀水河沿岸景观带,恢复传统水乡界面特征。
7.3街巷格局保护
保护秀水河沿岸环形村道,以及村内南北向八条巷道(由西至东分别为鲍元里弄、柏树桥头弄、食堂埠头弄、低桥头弄、高桥头弄、马食埠头弄、东弄堂以及地房弄),恢复因张鄞公路开通而逐渐湮灭的原南侧主村道。(详见附表1:历史街巷一览表)
7.4建议历史建筑保护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划将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物列为建议历史建筑。建议将现状13处风貌、品质较好的传统建筑公布为建议历史建筑,总占地面积4230方米,占古村总建筑占地面积的12.99%。(见附表2:建议历史建筑一览表)。
7.5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除建议历史建筑外,鲍家墈村内尚有一些同时期建造,但后期改建较多,保存状况较差的传统民居,以及一些反映特定时代特征的公共建筑,同样对村落整体肌理形成具有较大作用,规划列为传统风貌建筑,要求参照建议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共十九处。(见附表3: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
8、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1.3.
8.1村内现存历史环境要素
村内现存历史环境要素共三类,包括:古桥、河埠头、古树。(详见附表4:村内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对象一览表)
8.2山体
对村落四周的自然山体必须实行严格的保护培育,严禁乱砍乱伐和毁林开垦。
8.3水系
秀水河是鲍家墈村落选址的重要地理环境要素,也是古村落格局、肌理形成的重要依据。重点保护水体、岸线、驳岸、栏杆、溪流断面的保护以及周边环境的改造完善。
8.4田园
保护古村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的农田及田间道路。
9、村域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村落周边自然村村域范围内有陈家山古窑址、狮子山古墓群、高尚宅古遗址三个区级文物保护点,另村内有后河衕古道通往鄞江边,与鲍家磡村落形成、发展具有一定的关系,反映了村落自然及人文环境格局,同样纳入保护内容。(详见附表5:村落周边文物保护点保护要求一览表)
1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宗族文化、隐逸文化、农耕文化及相关的历史名人、民俗庆典、民间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11、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11.1.空间布局规划
鲍家墈古村的空间结构为:一环、一心、三区、六节点,传统建筑鳞次栉比,山水田相拥。
11.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管理设施、旅游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体科技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
11.3.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鄞江镇总体规划,鲍家墈村落南侧张鄞公路将成为镇区主要的对外交通干道(西环线),东侧为城市次干道。同时,在村落现状及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基础上,形成四个等级的道路结构。
鲍家墈村内通过街巷整理,形成“一环八纵”的街巷格局:一环主要指沿秀水河环村道,包括南侧古村道;八纵为古村内部八条南北向的一级巷道。
除市政道路外,规划范围内部道路街巷除环村道允许机动车通行,其他一级二级巷道均不允许机动车进入。
11.4. 基础设施规划
包括给水规划、排水规划、电力工程规划、电信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环卫工程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规划管网全部入地埋设,埋设路线不得穿越历史建筑,应主要沿街巷走向敷设。按照“先地下,再地上;先给水,排水,再供电、邮电、有线电视、路灯”的原则,考虑实施的便利和现有街巷尺度小等一些实际情况,宜采用共同管沟等措施解决现有宽度不足与管线地埋需求的矛盾,满足市政工程的技术要求。
12、旅游发展规划
(1)主要游线:
村内以游客服务中心——从三路——沿秀水河环村路——鲍氏宗祠——从三路——游客服务中心一线为主,串联起传统建筑、特色院落、特色巷道、堂前等众多历史文化节点。
村外以北侧的古道(局部根据镇总规路网改线),途径陈家山窑址、贺公亭、贺公钓台,沿两山间山道成环。
村南侧则通过整治后的机耕路,延伸至前门山的田园体验区,直至白鹭生态观赏区,规划将建设采摘亭两处,观鸟亭一处,采用自然生态的选型,与周边边境融为一体。
(2)旅游展示节点
主要是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13座建议历史建筑,和19座传统风貌建筑,以及重要的历史巷道。涵盖了公共建筑、大型民居院落、公共空间、水系、街巷空间等多种类型,可以从多个角度展示鲍家墈的历史文化特色。
13、规划实施
13.1明确先后顺序,重点优先整治。
规划重点整治的建筑、街巷、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近期由政府主导实施,整体提升鲍家墈古村整体风貌。其余项目的修复可在整治项目完成之后,视资金状况、整治状况,分区分单位逐步实施。
13.2化整为零,各个击破,拆分式实施。
实施项目,采取一座一座建筑、一条一条巷道、一块一块场地推进。修复一个,成功一个,再把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建筑和场地的整治恢复过程,不要求一次性整体实施所有项目。
13.3实施时序
分期逐步实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等外部条件,制定近、远期计划,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规划分近期(2017-2020年)和远期(2020-2030年)两个阶段。
附表1:鲍家墈村历史街巷一览表
物质文化遗产 | 村落格局 | 整体格局 | 包括村落形态、风水格局、传统肌理等,进一步包括周边历史文化资源 |
景观格局 | 包括村口、文化广场、北广场、七星桥遗址等景观节点、沿岸景观带以及相关景观要素 | ||
街巷格局 | 包括传统街巷结构组织、尺度、界面、铺地和空间关系等 | ||
传统建筑 | 建议历史建筑 | 共十三处建议历史建筑,均为三普新发现文物点。 | |
传统风貌建筑 | 共十九处传统风貌建筑 | ||
历史环境要素 | 包括秀溪桥、与巷道对应的八座人行便桥;秀水河沿河埠头(共24处)及其周边空间环境,以及村内古树等。 | ||
自然环境 | 山体景观 | 重点保护鲍家墈前门山和后门山的文化遗址及整体生态环境,结合文化遗址打造山体景观,适度旅游开发。 | |
水系景观 | 重点保护秀水河水体、岸线及驳岸,村内的水塘进行景观提升,营造良好的水景观环境,清除侵占水体的违章构、建筑物,并逐步改造村内的排污设施,杜绝直接向合体排放的现象。 | ||
田园景观 | 重点控制农保地,保持当地传统的耕作状态 |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宗族礼法文化 | 鲍氏宗谱及相关谱系研究、展现 | |
历史名人 | 保护和发扬贺知章的唐诗文化,可重现贺公钓台景观。 | ||
习俗庆典 | 结合旅游活动开展民俗庆典 | ||
民间技艺 | 包括传统建筑技艺、长面制作技艺,研究并复兴“鲍家烧”技艺 | ||
原产地特产 | 重点保护清缘溪沿线种植区,做精做强芋艿、荸荠、茭白、梨等传统农产品。 |
附表2:建议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时代 | 保存 现状 | 历史功能 | 现用功能 | 层数 | 占地面积 |
1 | F-24 | 鲍氏宗祠 | 清末民初 | 完好 | 古建筑(祭祀建筑) | 鱼文化博物馆 | 2 | 469m2 |
2 | F-15 | 鲍家墈283号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空置 | 2 | 288 m2 |
3 | F-12 | 鲍家墈智房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234 m2 |
4 | F-10 | 鲍家墈275号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355 m2 |
5 | F-9 | 鲍家墈地房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397 m2 |
6 | F-6 | 鲍家墈前新屋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367 m2 |
7 | F-5 | 鲍家墈柏房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413 m2 |
8 | F-4 | 鲍家墈后新屋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409 m2 |
9 | F-2 | 鲍家墈263号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188 m2 |
10 | E-23 | 顺昌里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340 m2 |
11 | C-13 | 鲍家墈瑾房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264 m2 |
12 | B-8 | 鲍家墈海房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150 m2 |
13 | A-23 | 鲍家墈鲍氏民居 | 清末民初 | 基本完整 | 古建筑(宅第民居) | 居住 | 2 | 356 m2 |
附表3:传统风貌建筑一览表
序号 | 编号 | 门牌号 | 时代信息 | 保存情况 | 现状功能 | 历史功能 | 特征要素 |
1 | B-7 | 115—117号 | 民国 | 差 | 居住/出租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2 | B-9 | 136号 | 清末 | 差 | 居住/出租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3 | C-12 | 168号 | 清末 | 差 | 居住/出租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4 | C-16 | 164-16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一般 | 空置/仓库 | 知青住宅 | 近堂前遗址 |
5 | C-22 | 121-124号 | 民国 | 差 | 居住 | 传统民居 | —— |
6 | D-2 | 169-171号 | 民国 | 差 | 居住/空置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7 | D-8 | 191号 | 民国 | 一般 | 居住/仓库 | 传统民居 | —— |
8 | D-10 | 180号 | 民国 | 一般 | 居住 | 传统民居 | —— |
9 | D-17 | 148号 | 民国 | 差 | 居住/空置 | 传统民居 | 灰雕门头 |
10 | D-18 | 175号 | 民国 | 差 | 居住/出租 | 传统民居 | 马头山墙 |
11 | E-2 | 223号 | 民国 | 一般 | 居住/出租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12 | E-7 | 225号 | 清末 | 一般 | 居住/空置 | 传统民居 | 长屋 |
13 | E-11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一般 | 空置 | 稻谷加工 医疗站 | 石砌墙面 |
14 | E-12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好 | 文化礼堂 | 礼堂 | 南侧沿街 |
15 | E-24 | 235/246号 | 清末 | 差 | 居住/空置 | 传统民居 | —— |
16 | F-1 | 262号 | 民国 | 一般 | 居住 | 酿酒作坊 | 沿秀水河 |
17 | F-3 | 264号 | 清末 | 一般 | 居住 | 传统民居 | 沿秀水河 |
18 | F-11 | 267-269号 | 清末 | 一般 | 空置 | 传统民居 | 主广场 |
19 | F-22 | 273号 | 民国 | 一般 | 居住 | 传统民居 | 东侧沿河 |
附表4:村内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对象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桥 | 9 | 秀溪桥、鲍元里桥、柏树桥、食堂埠头桥、低桥头、高桥头、马食埠头桥、东弄堂桥以及地房弄桥。 |
2 | 河埠头 | 24 | 重点保护桥弄对应上下游河埠头(秀水河北岸新建河埠头不计入内) |
3 | 古樟树 | 3 | 东侧村口已失去原有功能,村口古樟树原有两株,现存一株,与周边建筑距离较近,缺少应有的林下空间。村内西北角沿河及262#民居北侧沿河各有古樟树一株,与周边河道、建筑关系较好。 |
附表5:村落周边文物保护点保护要求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时代 | 位置 | 保存现状 | 类别 | 保护措施 | 展示利用 |
1 | 狮子山古墓群 | 晋 | 村北狮子山北坡 | 完整 | 古墓葬 | 结合考古发掘报告,厘清墓群形制,参考晋代墓葬制度,整治周边环境,营造古墓园,以追古怀今。 | 陈列展示,旅游休闲 |
2 | 高尚宅古遗址 | 清 | 村北 | 基本完整 | 古遗址 | 妥善保护现存的 “贺公亭”及遗存高尚宅部分墙基,整治清理周边环境,并搜寻历史资料作依据以作建筑修缮及景观设计依据。修葺由鲍家墈至此的古道,做好指示标识,供游客徒步、寻访、怀古。 | 旅游怀古 |
3 | 陈家山古窑址 | 汉~清 | 村北 | 基本完整 | 古遗址 | 清理整治窑址所在山体周边环境,做好标识指示。 | 在鲍家墈村内设置窑文化教学馆 |
4 | 后河衕古道 | 清 | 村北 | 基本完整 | 古道 | 结合总规道路规划,清理展现古道,做好标识指示。 | 旅游怀古 |
区位图
大区域保护规划总图
大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村庄保护规划总图
分类与保护整治模式
高度控制图
现状历史环境要素图
村庄设施规划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规划总平面图
展示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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