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宪”在行动 “法”入人心 象山县局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维护宪法权威,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意识,象山县局聚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12月2日,作为海上普法共同体成员单位,象山县局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渔光曲”法治航线启航仪式活动。会上,该局干部丁鹏被聘任为“海上普法讲师团成员”并颁发聘书。

活动现场,该局设立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点位,通过张贴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群众自然资源法治观念,本次发放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册和纪念品共计300余份。

今年以来,象山县局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日契机,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知识“进商场、进学校、进乡镇、进村社”,开展了土地节约集约、海洋生态保护、海洋防灾减灾、地图规范使用等多种主题普法宣教活动,同时在韭山列岛海域实施了158万鱼苗鱼卵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打响“法治自然”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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