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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宁波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要求,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修订了《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甬自然资规发〔2021〕12号(建筑风貌处)与财政局联合发.pdf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